工程承包合同

时间:2024-07-15 23:45:40
【精选】工程承包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精选】工程承包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计量承包。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四、承包范围:

五、施工费计算办法:

本工程乙方总工程量约为 ,计工程款约为 。

六、第五条承包价格系乙方的施工质量达到甲方质量目标要求的完全价格。施工中甲方除向乙方提供 等施工机具外,其余操作工具由乙方自备。

七、工期要求:本砌筑工程乙方应在甲方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通过甲方与监理阶段性的质量检验和甲方、开发商、监理或质监部门的成品验收,如乙方逾期完成,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

八、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甲方对乙方的工程质量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与定价:

1、甲方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实测、实量验收评分,以分定价。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完全价格的标准分,工费按完全价格计算,90分以下(含90分)每下降一分,扣 元;验收得分在 分以下,由乙方限期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承包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所承包的工作内容在进入大面积施工前,应先在适当部位完成一定工作面的样板工程,并以检验合格后的样板工程为标准进入大面积施工。未能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样板工程由甲方另行委托他人整改,并与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既成的样板工作量按完全价格的80%计价结算,从中扣除由甲方另行委托他人整改的费用。

3、乙方在毛石挡墙砌筑中应组砌方法正确;拉石设置合理;填芯材料密实,勾缝顺直美观,养护及时;现场文明整洁。

4、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工序后,必须经认真的自检、互检合格,才可报甲方核验,未经自检或自检不合格的工程,甲方可拒绝核验。

5、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包括预留孔洞、接线箱、盒,面板等)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必须服从甲方的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照章罚款。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效而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7、乙方承包的工程在竣工后 年内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而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无偿修复。

九 付款办法:

1、乙方进场当月在无完成工作量之前,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调节。

2、施工阶段,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的应得工费的 %。甲方在付款时扣除当月为乙方代付款项和因故罚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发放借支和其他生活费用。

3、乙方承包的砌筑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再向乙方支付承包应得工费总额的 %。其时,如乙方无后续工程施工,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撤离甲方的施工驻地。

4、乙方剩余部分的施工工费,如在年终春节前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结构验收评定单,由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扣款项后,向乙方一次性兑现。如乙方施工的工程至年终春节前未最终通过结构验收,则乙方承包的总工费只能收取90%,余款待结构验收合格后的二个月内,除预留2%的保修金外全部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在扣除甲方代付的保修费用后归还。

5、乙方应建立完整的工费结算台帐,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均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并由领款的签名。其中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6、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劳务款中,已包括乙方及所属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乙方及所属人员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费用,均有乙方负责自理。

十、限额用料: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实行限额用料,限额材料的种类和数量,由甲方在施工任务单中另行确定。超用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担,节约部分材料,甲方按节约额的 %奖给乙方。

2、乙方必须根据当天的施工进度来控制胶凝材料(砂浆或混凝土)的搅拌用量,不得使用隔夜的胶凝材料。在砌筑过程中要随时清理落地灰、石,投入二次搅拌后继续使用。

3、乙方在运输砌筑块料时严禁野蛮装卸,要注意人身安全,减少材料损耗。

十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砌筑材料的水平运输提供劳动车,并为垂直运输提供方便。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3、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4、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工费。

十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 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在安全没有保障情况下,不 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 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罚;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 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用具,损坏与遗失照价赔偿。

6、每天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打扫宿舍内外环境,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7、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乙方违约:

1、乙方屡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 ……此处隐藏2567个字……方准施工。

2. 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工期同建设方协商。

3. 变更工程如报价清单中已列有单价者,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后再比照相关优惠让利幅度结算;未列者,参考当地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后按实结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1. 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1)依现场实际具备验收条件确认验收时间。(2)上级部门的计划安排。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天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

2.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迟延竣工处理。

3.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在验收前 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 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 工程竣工图;

(4) 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及所有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前,乙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

第十二条 保修条款

1.工程保修期限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工程款的 %,且为总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发包人认可,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

4.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有乙方负责在收到建设方或甲方通知后 天免费修复,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修复,甲方可另请第三人予以修复,其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建设方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工程总额 %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2.乙方如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 %)及赔偿经济损失:

(1)方迟延竣工达 天;(2)乙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工程转包他人;(4)作息无常显然无法按期竣工的;(5)乙方进场后,施工组织、人员、机械配置等与标书规定不一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期限内未整改的。合同解除后,甲方仍有权向乙方主张损害赔偿;(6)不认真保护自己及他人施工的成品;

(7)不按时发放民工工资,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十四条 纠纷解决

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约定向建设方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保证不为此工程的总承包方从事包括行贿在内的任何不当行为。

2. 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前,甲方因生产急需而提前进驻该工程的,不视为默认工程已验收合格,具体验收时间及是否合格仍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 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正本 份,乙方执正本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签定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5

一、工程承包的类型

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二、承包合同分类

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工合同等方式。总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项目法人。项目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之间发生。分项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

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分项承包合同的优点在于给项目法人充分的灵活性,获得最好的专业承包商以及缩短工期、节省由总承包商再分包的费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会带来严重困难和复杂问题。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

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生;项目法人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但是,分承包商要间接地承担总承包商对项目法人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的义务。转包合同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并与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转包合同与分包合同不同,它的特点是由承包商甲与项目法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与承包商乙,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乙之间发生效力。签订转包合同时,承包商乙应向承包商甲给付一定数额的酬金。中国禁止这种转包行为。劳务合同又称雇佣合同。它是项目法人、承包商或分包商(甲方)为建设工程项目,与雇佣劳务提供者(乙方)就雇佣劳务者参与施工活动所签订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在商定的各项条件基础上,以各个被雇佣人员的劳动量为单位,由甲方付给乙方人员相应的报酬。

其特点是乙方只取得相应的酬金,而不承担甲方的风险,也不分享利润。设计-施工合同项目法人将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都授予一个承包商完成,又称为总体合同或一揽子合同。设计-施工合同的特点是节省费用和时间,并有利于设计和施工技术的结合以及设计与施工的配合。

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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