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汇编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雾都孤儿》读后感1雾都伦敦,是一座多雾的城市。每当雾起时,那如丝的沉雾总会如绸布般覆盖整个雾都的黑暗与肮脏。他就走在这样的一个雾霭笼罩的都市中。
第一次拜读《雾都孤儿》是在漆黑的晚上,这里的夜如同雾都的雾一样,遮住了整个城市,星星灯光也无法照亮这哪里是真实,哪里是虚幻的黑暗。我就在这样一个晚上,走入了一个真实的“雾都”。
奥立弗.特威斯特,书中一个凄贫的孤儿,母亲早年亡故,父亲不知去向,他或许会像许多和他同样身世的人一样一身穷苦,在所谓的贫教院中生死未卜,受尽后来主人的折磨,但似乎是上天的怜悯,他总算是历尽千辛万苦逃了出来。逃到了伦敦,本可以成就一段新生活的他,却又一不留心进了贼窝,从此与那些黑暗、凶残、冷酷无情的贼开始了他在伦敦的生活与斗争。
不得不说,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小说在那个特殊环境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形象,是在那个特殊背景下的众多人物形象的典型代表。如同白纸一张的他胆小怯懦,却偏偏在下层社会游荡生活。他像是一只命运在他人手中的蚂蚁,却又能得以成为“主角”。当时的伦敦是黑暗,黑暗连到一块地砖都会漆黑如墨的程度,不得洁净。但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却能坚守住他洁白如一张纸的善良本心,最终遇见了与同样有善良本心的长辈抑或是朋友,夺回了本属于他的遗产,从此真正走上了一段崭新的生活。
我们可以说奥立弗是幸运的,他遇见了那个黑暗社会中的善良之人。但不容忽视的是,也只有奥立弗能够不让纯洁如玉的内心沾染上伦敦大地上的黑暗与丑陋。倘若没有他的坚持,或许是因为环境,也或许是因为温饱,再或许是因为恐惧,使他那张洁白的内心的纸点上了黑暗,我们也不难想象他的结局------渐渐融入黑暗并最终成为人唾弃的黑暗的一份子。
作者狄更斯笔下的伦敦城正式处于一段黑暗丑陋的时间,弥漫在雾都中的也基本上都是无情与冷酷,可就是在这毫无生机的冰冷的伦敦城内,闪烁着一丝人性的光芒,这一丝的光芒便是点燃伦敦城善念的火种。这丝光芒就是以奥立弗他们为剪影的人们。他们走在伦敦城最底层的黑暗中,却始终不让那黑暗玷污自己,一直坚持着内心的洁净与心中那一丝闪亮的人性光辉,即便是为此付出生命。他们很平凡,很普通,再高也高不过在英国当权却日夜蚕食英国的“大人物”,但他们却是那个时代最高人性光辉的折射与代表。书中也提到了以费根与赛克斯,南茜为首的黑暗团体,他们是那个时代造就出的形象,或许冷酷过、无情过、狡诈过、残暴过,却无一不在最后时刻流露出一丝惭悔与对人性光辉渴望与梦想,或许换个年代,他们也能与妻儿共享天伦之乐。他们是那个时代可悲也可悯的人物,这也是对那个黑暗时代与其造就者一种无声的控诉。
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因为不变的善良而在那个年代得以开始崭新的生活。我们需要的同样是与他一样,能够在黑暗恶劣环境中“慎独”,坚持本分、恪守本责,才能在未来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更坚定、也更坦荡。
《雾都孤儿》读后感2小说《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作品。
该作品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孤儿奥利弗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便死了,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经历无数辛酸、非人折磨,后来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最终获得了幸福。
文中的奥利弗、南茜和罗斯都是贫苦出身,在苦难的生活中却有着善良的本性。奥利弗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备受欺凌。从孤儿院到棺材店,从棺材店逃往伦敦又入贼窝,在这样的非人境况下,奥利弗却葆有善良的本性。正是由于这种善良本性,才使得他路遇善良的布朗洛先生,在盗贼团似中受到南茜的挺身保护,后又遇善良的罗斯女士,并且在他们的帮助下,获得了幸福。
南茜是盗贼团伙中的一员,她心地善良,看到懦弱无助的奥立弗受人欺凌时,敢于挺身而出。小说中南茜的形象是让我非常震撼的人物,她有着迷一样的身世,从小被盗窃团伙收留,无奈成了扒手。在南希长大成人后,一个野蛮粗俗的强盗赛克斯把南希买下做了情妇。当费金和蒙克斯密谋怎样对付受尽折磨的奥利弗的时候,南希刻意假装喝醉了酒,倒在一旁认真地偷听他们的秘密。找到机会,悄悄地从护壁板上过去,以最快的速度将这消息送出去。南茜最终却被赛克斯杀害,让人唏嘘。
罗斯女士出身贫苦,后来成为了梅丽夫人的养女,她们都是善与美的化身。
文中的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夫妇是恶与丑的代表。
费金,小说中的盗贼头目,奥利弗眼中的“老犹太”。一脸凶像,肮脏龌龊。给小奥利弗传授偷盗技巧,想要把他培养成出色的小偷。费金还教唆手下的一些孩子,让他们去行窃,犯罪以满足自己的私欲。老犹太还用幽闭让孤独忧郁去熏陶一个天真纯洁的心灵,“将毒汁一滴一滴注入奥利弗的灵魂,要把它染黑,让它永远不再回复原色”。显然费金的行径是邪恶的、无人道的。最终,他被送上了绞刑架。
还有奥利弗的同父异母的兄弟蒙克斯,为了独吞父亲留下的遗产,要把奥利弗变成一个罪犯。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孝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善良的奥立弗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
邦布尔(教区干事)夫妇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善良是善良者的通行证,恶人终得报应。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雾都孤儿》读后感3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的精品柜上发现了这本书:金黄色的封面显得格外显眼,上面画着一位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与一群人携手并肩,与另一群人作战。上面还写着“雾都孤儿”四个大字。这画面,这书名令我心动。于是,我买下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
在英国的某个孤儿院里,一位美丽母亲产下了本书的主人公奥利弗以后,只见了他一面,便悄悄离开了人世。可到了九岁那年,他无法再忍受饥饿与精神上的折磨,逃出了孤儿院。历经磨难,他终于来到了伦敦。由于无知,他在不知不觉中被诱拐到贼窝里,当他知道他身处贼窝时,他震怒了,便从贼窝里逃了出来,却又不幸被人们误认为一个逃犯。值得庆幸的是,他被一位好心的老先生从困境中解救出来。但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将他从老先生那里掳走,并用尽了各种阴险的手段来陷害他。幸好有一位好心人将奥利弗再一次从魔爪手中救了出来,并与他的哥哥展开了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斗争。
其实,像主人公奥利弗的哥哥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少见。他们 ……此处隐藏10197个字……哪里不是拳打脚踢,受尽欺负?奥利弗,我的同龄人,我对他充满了强烈的同情和不忍。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世界,爷爷奶奶宠我,爸爸妈妈关心我,老师们尽心教育我,同学之间互助友爱,我想象不出只有一个人生活的样子!更想象不出还要遭受欺负的他会怎么生活!我害怕,害怕他永远生活在黑暗中,与痛苦为伴;我更担心,担心他从此沦落,成为不折不扣的坏人……我的心很痛,那种痛就像在胃里放了颗刺球,来回翻滚……嗨,我可怜的同龄人哪!
从这本书中,我也体会到了人间的温情——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团伙的那段经历。奥利弗逃出棺材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到达伦敦时,已是饥寒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了小贼杰克,杰克把他带到了一个贼窝,贼头费金费尽心思想把奥利弗培养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做小偷,哪怕会吃枪子,也要想尽办法给户主通风报信。
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他只有10岁,和我同龄,可他的勇气、正义与坚强却是我远远不能比拟的。他从未因为自身的不幸而失去善良的秉性,在黑暗而冷漠的世界里——深陷贼窝并屡遭欺负、冤枉,却始终保持着一个纯洁的心灵,出淤泥而不染。嗨,我可敬的同龄人啊!
无论是冷漠贪婪的邦贝尔,还是阴险狡诈的费金,或者是生性凶狠的赛克斯,他们没有丝毫的同情和怜悯之心,以摧残年幼的孩子为己谋私利,最终都没能落得好下场。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布朗诺先生慈善和蔼、罗茨小姐美丽温柔、蓓特温太太细心热情……他们让生活在冰冷黑暗世界里的奥利弗感受到温暖,看见了光明;他们帮助奥利弗摆脱了苦难,拥有了幸福。
小说似乎在向我们传达这样一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论外面的世界怎样,我们都应该永葆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灵,我们的心灵美好,我们的世界才美好!正如梵高所说:“爱之花开放的地方,生命便能欣欣向荣!”
《雾都孤儿》读后感14起初并不想阅读此书,但“雾都”二字吸引了我,不禁让我想起西安雾霾,百年前的伦敦也是由于工业化污染而灰蒙蒙的。不仅让蔚蓝的天空被玷污,更让人的心灵越发肮脏。就像刚出生时的奥利弗一样,呱呱坠地便被命运所抛弃,父亲遥不可及,母亲虚弱而死,唯一留下的财物也被接生阿婆所占有,孤零零的独自生活在孤儿院。后来长大一点,便被院长卖去当童工及学徒,理所当然的被压榨剥削,老板根本不给他学习技术的机会,老板娘揪着他的头发去烧火、打水、做饭,老板的儿子诺亚没事就逗弄他,每天到最后只是一点面包屑。社会底层的人过得就如这般,这也许是Dickens的底层生活真实写照。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应该都有自己的一个梦或者说理想,但更应该认清自己的定位,及社会的残酷一面,莫要做时代的牺牲品。更不要沦落到社会底层,不是因为他们可怜或不值得尊敬,而是代价并不是每个人都付得起。
人的命运并没有交到别人手里,包括上帝,一直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懂得抗争给自己争取,纵然抗争失败也要义无反顾,只因结局谁也无法左右。奥利弗在老板家的奴役下,身材堪比“芦柴棒”,终于不堪忍受诺亚辱骂妈妈而殴打诺亚之后,踏上前往伦敦的不平之路。刚到伦敦不久便被人骗去到贼窝,接受训练当扒手,不幸的是,小奥利弗因为胆小和未泯灭的良知并没有取得第一次偷窃的成功,再次理所当然的被同伙所利用并抛弃,被警察误认为小偷所抓捕。也许并不是所有的人那么冷漠对待贫穷的人,卖东西的老板指证他不是扒窃之人,从而幸运地避免了牢狱之灾。记得萧伯纳曾说过“不要害怕阴影,因为在不远处定会有阳光”,所以幸运之神再次降临在小奥利弗的身上,他遇到了布朗劳先生,一个善良的富人,也是足以改写奥利弗一生的人。本以为奥利弗可以逃脱费根的魔爪,不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与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更大的阴谋。小奥利弗被抓后并没有再去偷窃,而是被关押等着奥利弗他未知的哥哥蒙克斯的裁决。蒙克斯是主人公的同父异母的兄长,为了吞掉属于奥利弗的财产,不惜绑架他并杀之而后快。有时至亲甚至没有一个陌生人更亲厚,“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可以为了利益化身为魔,不惜毁掉一切。与小奥利弗毫无关系的一直活在魔鬼身边的南希冒着生命的危险,告诉布朗劳一切,虽然最终没能逃过费根他们的杀害,但小奥利弗却最终逃过一劫。底层的人也可以有一颗比高层的人更伟大无私的心,在雾都之中如太阳般发出耀眼的光芒!
在小说的结尾,小奥利弗在布朗劳先生的帮助下,哥哥蒙克斯认罪,但奥利弗并没有追究并愿与蒙克斯共享财产,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我想这不仅是作者的愿望,更是每一个读者的愿望。文章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不仅客观地反映社会现实更突出不同阶层的人物心理,值得一读!
《雾都孤儿》读后感15查尔斯·狄更斯,是一名英国作家。出生于朴次茅斯市郊的海军小职员家庭,生活窘迫,做过童工、事务所学徒、录事、法庭记录员、报馆采访员。他的生活充满坎坷,正是因为这些经历,他创作了多部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经历的著作,反映了复杂的社会现象,对英国文学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雾都孤儿便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我利用了这次寒假期间对这本书籍进行了反复的阅读,有很多的感悟,得到了很大的启发。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奥利弗的故事,他本是上流社会有钱人的私生子,母亲在他刚出生便去世了从小在贫民院长大的他,后来被卖去棺材铺当学徒,在其他学徒和老板娘欺负下,忍无可忍的他逃去了雾都伦敦,却不幸落入贼窟,被逼去当小偷,在其他人的帮助下他的身份之谜也破解了,善良的他最后和自己的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结束了他苦难的童年。
书中有段话让我记忆深刻“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奥利弗犯下了一个亵渎神明,大逆不道的罪过,公认要求多给些粥,在以后的一个礼拜里,他被当作重要犯人,一直被单独关在黑屋里,这种安排是出自理事会的远见卓识和大慈大悲。”每天吃不饱,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他们,要求添粥却被说是大逆不道的罪过受到了惩罚,这是何其的荒唐。在同情奥利弗遭遇的同时,也看清了济贫院理事丑恶的嘴脸。他们打着帮助孤儿的旗号,却虐待他们,身在济贫院的他们得不到一丝关爱,还将奥利弗卖去棺材铺做学童。简直可恶至极。但是,这个世界还是善良的人多。落入贼窟的奥利弗始终不愿意同流合污做窃贼,一次次反抗挣扎,同为盗窃团伙的南希同情他的遭遇多次出手相助。这个世界有多少的奥利弗存在,没有温暖的家也没有父母的关爱,吃不饱饭还被别人欺辱。有多少人正在经历这些生活,甚至还有人利用他们将他们推向深渊,又有多少人视而不见,我们能做的就是尽自己的可能去帮助他们。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说的没错,人生下来都是善良的,但是在选择和诱惑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有的人选择了恶。奥利弗身处泥泞,从小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受尽委屈,可是尽管这样,不论如何屈打他心中的正直和善良始终不允许他屈服,不与窃贼同流合污,也正是这样才一步步走向希望,能和亲人相认,过上辛福的生活。
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充满热爱,播种爱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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